1月24日(正月初三),按照市局药品零售企业涉疫药械稳价保质专项工作安排,药品经营科执法人员对我市东洲区吉恒医药中心分店、抚珠东洲二店分店、施福堂福运店、天士力东洲二校分店、成大鼎鑫国际分店和东洲桥头分店等6家单位开展节日检查工作。
检查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,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,按照相关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销售,同时以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,是否取得药品、医疗器械经营合法资质等为重点内容。
目前,在市场监管部门引导下,全市9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签定《企业履行“稳价保质”主体责任承诺书》,已张贴到各药店营业场所显要位置,对社会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
检查中,药品零售企业普遍认识到当前疫情形势下落实主体责任、履行社会责任,确保人民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、用药质量有保障的重要性,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。
下一步,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涉疫药械稳价保质专项行动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、药械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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